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第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中药学、药学、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行学费:非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6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实行“先预收后据实结算”的方式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依据不同住宿条件按550—1200元/生·年收取。
2.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闽生工院〔2016〕208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后,需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符合文件规定者,经审定后方可转专业。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