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校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闽侯行政服务中心旁)
第二条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新生,可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另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双困毕业生补助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政策。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费〔2007〕75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9〕317号、〔2012〕35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服价函〔2019〕278号、〔2020〕434号、〔2021〕364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7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类型,每学年550-1300元不等,具体宿舍类型由学校统一安排;
宿舍类型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四人间 | 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 | 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
六人间Ⅰ | 9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 | 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
六人间Ⅱ | 8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 | 闽发改服价函〔2019〕278号、〔2020〕434号、〔2021〕364号 |
七人间 | 55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 | 闽价费〔2007〕75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
代办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按学年据实结算,于学生毕业时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