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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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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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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福建水院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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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学校招收台湾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招收和培养台湾学生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7)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校址:

1.永安校区: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2.福州校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6-1号;

3.黄历校区:福建省永安市南溪路1753-1号。

学校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黄历校区和厦门基地,校区占地总面积1741.89亩,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九个专业大类。

在近百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精求技能、崇尚文明”的校训精神,为国家培养了十余万名水利、电力等行业人才,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学校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优秀水利科普教育基地、与上海海图中心联合成立三明市格物智能应用技术研究院、与上海市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卫星遥感应用实验室等各级各类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20余个。

学校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福建水院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福建省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建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和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与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全省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开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等高技能、新技术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学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大力推进办学资源整合、专业结构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实习实训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格局。学校先后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等开展校企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闽台教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经世国际学院”,探索国际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成立安博榕软件、大拇哥、储能材料技术、伟海电力、(路航)轨道交通和大数据人工智能6个产业学院;立足水利、电力专业优势,构建“专业+语言+国别”的产能输出模式,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水电走出去战略,成立“一带一路”中马电力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基地和中马建筑职教发展中心,与中水十六局开办“闽江国际班”、与中国电建开办“金砖班”。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首届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

二、招生专业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各专业就读地点为永安校区。

三、报名与考试

方式一:学生自愿申请,我校进行自主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1日前。

(三)报名材料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

4.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5.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考核及录取

1.材料审核:上述申请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fjsdxyzsb@163.com,邮件主题:自主招生报考+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的笔试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方式二:学生参加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根据统测成绩报考我校。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组织

1.申请时间:2024年5月-8月。

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网址:http://jyt.fujian.gov.cn/)

2.提交材料。相关申请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于2024年8月30日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fjsdxyzsb@163.com,邮件主题:统测成绩报考+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考核;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3.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和录取

1.考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并确定进入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学校组织,将通过邮件和我校招生专题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2.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统测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

(一)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并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四)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五、学籍管理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入学,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核验身份信息、采集照片等程序后,由我校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并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学籍注册流程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六、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人民币6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标准:人民币970元/人·年 (含空调费:人民币70元/人·年 )。学生公寓为6人间,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家具、独立浴室与卫生间、独立阳台。

八、奖助学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文件通知执行。

九、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监督电话

招收台湾学生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电话:+86-598-8823880。

十一、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本招生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编:366000

电话:+86-598-8823856、8823857

传真:+86-598-8823857

电子信箱:fjsd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fjsdxy.com/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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