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考生政策变动提醒
注 意
从2025年起,获奖考生将按照参加专升本考试文化课总分和获奖等级赋分(各占总分的50%)加权形式计算综合分,并确定投档录取位次。
具体获奖等级赋分办法另行通知。
哪些属于获奖考生
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以下奖项:
按照闽教学〔2023〕37号文件规定,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以下奖项:
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②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竞赛类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
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
⑤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⑥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获得以上奖项的的高职(专科)层次20XX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
以下是相关比赛的logo图,考生可以比对自己的奖状或者问指导老师询问是否符合获奖考生要求:
获奖考生有哪些优待?
01录取方面
获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切线会比普通考生略低。主要安排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招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获奖考生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先进行投档和录取。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获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遇同位次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02获奖考生排序
获奖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下同)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排序;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
注意!
2025年起,获奖考生将按照参加专升本考试文化课总分和获奖等级赋分(各占总分的50%)加权形式计算综合分,并确定投档录取位次。
具体获奖等级赋分办法另行通知。
获奖考生如何申报
并不是获得奖项就能享受身份!还需要按照考试要求进行身份申报!
1、考试当年,在考试院官方文件所通知的时间内,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各高校汇总初审后,各高校按要求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连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
3、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以上参考福建教育考试院官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24〕18号)。
参考!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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