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2024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如无特殊情况,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区就读。宿舍以6人/间为主,少量3房8人的公寓为辅,基本配备空调、热水器、组合家具、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独立淋浴间等条件。
第二条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系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20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400元/生•年。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可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设有师范类学生专项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采取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予以帮扶。
第四条录取的普通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