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 宿舍楼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
| (一) | 仓山校区普通宿舍 | 500元/生•学年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仓山校区学生公寓及宿舍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0〕371号) | 
| (二) | 仓山校区学生公寓 | 600元/生•学年 | |
| (三) | 金山校区普通宿舍 | 500元/生•学年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75号) | 
| (四) | 宿舍空调费(8人及8人以上) | 50元/生•学年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