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入学资格审查与学籍
第一条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查,被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时间之前未取得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不含结业、肄业)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前置学历不符合规定或审查发现考生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未报到者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四条根据闽价费〔2018〕213号及闽发改价格函〔2023〕283号文件规定,2024年专升本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文科类专业(包含专升本文史哲法类、经管类专业)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包含专升本理工类1、理工类2专业)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2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2024级新生根据学院统筹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以4人间为主;收费标准分为两档:①1350元/学年(公寓);②1150元/学年(准公寓)。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类型为准。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五条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执行。
第六条助学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资助,新生入学报到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