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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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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农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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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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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肇始于1902年的福建农桑总局蚕务学堂,是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现代农业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二轻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软件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产业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4个校企共建合作学院,教职工664人,在校生1.5万余人,2024年招生专业40个,面向全国14个省份招生。

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优良办学传统,准确把握“立足农业,多类拓展,特色鲜明,服务区域”专业特色定位,弘扬“厚德强技、学以致用”校训精神,践行“耕读强农、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打造“前校后场式办学格局、新型职业农民‘341’培育体系、三创教育‘1+N’三共模式、宠物专业‘六位一体’创新服务平台、服务乡村振兴‘1611’体系、农耕特色校园文化”等办学特色与品牌,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一懂两爱”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5万余名,为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2.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3.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

学费

(元/学年)

学制(年)

备注

410105

园艺技术

10

6000

 

410202

园林技术

10

6000

 

540109

茶艺与茶文化

10

6000

 

410309

宠物养护与训导

10

6000

 

410307

畜禽智能化养殖

10

6000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招生院校及专业信息。

四、申请时间

2024年5月6日-2024年8月6日。

五、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双面打印后,并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护照尺寸照片(JPG格式,不低于390*567像素)。

5.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6.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7.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方式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照“申请材料”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文件命名:材料1、材料2…材料7),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2.材料邮寄:2024年8月6日(以邮寄时间为准)前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发送邮箱,邮箱地址:fjnyjwc@163.com。

七、考核办法

1.初审:“港澳台”学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方式,将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港澳台”学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中下旬对考生进行面试。

八、录取原则和公布渠道

学校“港澳台”学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我院官网公告,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时间及收费标准

1.凡被我院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以及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我院2024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21〕367号,分别为550元/人/学年、57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970元/人/学年;交费后无论是否办理入学手续,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统一招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住宿费标准:相思岭校区5号楼570元/人/学年(6人间);旧4号楼、6号楼650元/人/学年(6-8人间);11号楼9-13层970元/人/学年(6人间),11号楼2-8层和其他楼栋550元/人/学年(6-9人间);首山校区和软件园教学点550元/人/学年(6-8人间)。

3.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调转到学校当年招生的其他专业。

十、违规处理

在报名、面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一、培养形式及在校管理

1.培养形式:学生皆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

2.入学与在校管理: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港澳台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3.奖助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

4.证书种类: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电话:0086-591-83420158、83420178;

学校网址:https://www.fjny.edu.cn;

邮编:350119;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十三、其他

1.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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